剛老媽在看報紙 看到有一篇報導 台南有位工地中的工人被
攪拌機把整個手背的攪了進去 還卡住 旁邊的人在幫他把手要拉出來 他自己則是
鎖著眉頭 用自己的另一支手想拉出攪進機器的那支 ~
被機器捲進去那支手已完全斷只有皮還沒完全斷
看到這讓我為照片中那人感到難過 也覺他很勇敢 中心也湧上了股氣
想到目前的社會每天片人片錢的人一堆 政府對這些人也沒有任何對策
而這些片人的人只有變多 就算捉到又如何最多關個及個月又出來還是片
老實人每天為一天的生活在努力 賠掉了一支手 還是要過生活 當然很多為了一天生活費而賠掉
生命的也不少 而老實拼死拼活存下來的錢 而被人片光 詐片的人又謂何無任何重罪
或許詐片來的那些錢是有人用生命或一支手換來的 但在罪行上為何差別那麼大
政府無能 有些人又唱著要人權 台灣走向美國一樣重視人權 我也讚同 但我覺人權是建立在
一個人未犯罪之前 常看美國的影集犯罪類的 越看越害怕 因為美國比我們更重視人權
更讓我覺人權是在保護犯罪人 我真很不懂唱導犯罪人權這些人 想問那受害者的人權又在那?
受害者的人權早在犯罪人犯罪時就已不存在了 這樣是否也是唱導變向犯罪
政府無能 只會搔擾良民 搞的社會風氣是人人自為 連看到路邊有人需要幫助時
還要考慮是否是詐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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